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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物分析仪鉴定时的常见三个阶段

日期:2020-12-25浏览:1175次

   法医鉴定物分析仪是按照标准要求针对各大戒所、司法鉴定检测中心、系统刑侦系统化验室等、门的一款内分析常规物整套分析系统、能快速在数分钟内将人体内所吸食的通过该仪器快速检测出结果,为司法鉴定及刑侦和检测部门提供了快速的检测手段和检测报告。有力打击了因吸食人群驾驶车辆而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法医物鉴定的方法一般可分为“三阶段”:
  1.初步定性分析
重点放在类反应方面,以确定某类物的存在与否。常采用灵敏、无损(不破坏或消耗检材)的方法,如紫外吸收光谱、薄层色谱、免疫测定等。
  2.物鉴定
根据初步定性分析,选用适宜的检材和可靠的方法,分离、纯化物,做出确实的鉴定。
  3.物的定量
常用色谱法(纸、薄层、气相和高压液相色谱法等),光谱法(紫外、红外吸收光谱法等),质谱法(如质谱法、液质联用、气质联用)等进行物的定量。
  在司法实践中,法医物分析还可以对于怀疑由物直接或间接地引起或可能引起伤害或死亡的事件,进行有关物的分析鉴定,确定检材中是否存在物,是否达中量、致死量,从而为判明中、致死原因及物侵入体内的可能途径提供直接依据。
  通过物与事件的关系,为澄清案件性质、澄清当事人在事件中是否负有法律责任提供依据,为涉及物的违法案件提供侦破线索和犯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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